近日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,自欧盟于本月2日通过电池指令草案后,草案不仅对进口电池设置了近乎苛刻的汞、镉含量要求,而且规定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,高昂的回收费用由电池出口国生产厂家来负担。一纸“回收令”令广大电池企业陷入尴尬。
据报道, 该指令称,含汞量超过0.0005%、含镉量超过0.002%的电池,在欧盟境内都将被禁止销售。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,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家来负担。从2009年开始,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。2012年之前,欧盟境内1/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。到2016年,这一比例应达到45%。目前,欧盟此项指令已获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批准,即将成为欧盟法律。
深圳是全球手机电池的重要出口基地,欧盟的此项标准对深圳电池出口影响很大。据深圳海关统计,今年一季度,深圳口岸累计出口电池(含蓄电池)10.6亿个,比去年同期增长5.4%。价值3亿美元,增长5.2%。但对欧盟出口仅为1亿个,下降15.3%。专家预测,欧盟新出台的电池指令草案将环保指令细化到电池行业,今后的出口阻力将会加大。
从相关企业了解到,欧盟环保指令已对深圳电池出口企业产生一定影响。深圳迈科关人士介绍,因为无法达到含镉量的新标准,该企业今年已全部停止向欧盟出口镍镉电池。
“我们很多客户也开始反映这件事,但回收指令并不是马上就实施,所以我们并没有做太多的工作,还是在观望。”德赛能源科技公司相关人士表示。
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电池生产企业,应该及早采取措施积极应对。一是要积极获取国外技术信息,了解各进口国最新的行业动态,增强产品竞争力;二是要注重原材料的选用,选用符合相关进口国要求的生产材料;三是提升自身的技术工艺水平,在自身产品质量上寻求突破。
(中国通讯信息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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